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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快递车客服回应车顶趴人 视野盲区引关注[推荐]

   日期:2026-08-30 23:53:09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材之窗网    浏览:2    
核心提示:近日,河南郑州街头出现了一幕令人担忧的场景:一辆正在行驶的无人驾驶快递车车顶趴着两名男子,引起了过往市民的关注。目击者表示,当时这辆无人快递车正沿着道路正常行驶,而两名男子趴在车顶上,场面非常危险

近日,河南郑州街头出现了一幕令人担忧的场景:一辆正在行驶的无人驾驶快递车车顶趴着两名男子,引起了过往市民的关注。目击者表示,当时这辆无人快递车正沿着道路正常行驶,而两名男子趴在车顶上,场面非常危险。

无人快递车客服回应车顶趴人

无人快递车客服对此回应称,车辆依靠周身搭载的摄像头和雷达系统识别周围环境。如果人员绕过摄像头视野范围且未超过车辆载重上限,系统可能无法识别车顶存在人员,从而继续按预设路线行驶。

目前在国内城市投用的无人驾驶快递车普遍采用L4级自动驾驶技术,整车配备11个高清摄像头、激光雷达及毫米波雷达等传感器,能够实现360度环境感知。通过摄像头、雷达与算法融合,车辆可以构建周围环境的三维模型,实现自动识别红绿灯、避让行人和障碍物等功能。然而,这些传感器主要布设在车身四周和车顶用于路面环境感知,车顶正上方可能成为探测盲区。因此,若人员通过攀爬等方式绕开摄像头视野,系统在未检测到超重信号的情况下,可能无法识别异常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郑州首次出现无人快递车引发关注的事件。2025年6月,曾有无人驾驶快递车误入郑州北四环高架桥,随后郑州市多部门介入处置。根据相关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无人驾驶快递车在道路测试和商业示范期间参照非机动车管理,原则上仅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车辆需配备现场或远程安全员,安全员须始终监控车辆运行状态,遇紧急情况及时接管控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道路测试与示范主体是第一责任主体,发生交通违法由公安交管部门对安全员进行处理。

法律界人士指出,无人配送车虽无驾驶主体,但其行为本质是企业运营指令的执行,责任主体应为部署和运营该系统的企业法人。此次“车顶趴人”事件再次提醒人们,无人快递车在技术层面仍需持续优化,消除感知盲区,完善异常状态监测机制。同时,社会公众也应提高安全意识,切勿做出攀爬行驶中车辆的危险行为,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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