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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四川正式“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步入法治轨道[推荐]

   日期:2026-08-17 00:30: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材之窗网    浏览:1    
核心提示:8月14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新制定的3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和生态环境法典涉及法规清理工作情况。其中,《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引起了广泛关注。该条例是四川首部专门规范家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

8月14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新制定的3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和生态环境法典涉及法规清理工作情况。其中,《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引起了广泛关注。

9月起四川正式“依法带娃”

该条例是四川首部专门规范家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7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并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首次设立了“加强家庭建设”的专节,凸显了家庭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家庭教育工作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家庭教育方式和理念不能满足多元化家庭结构的个性化需求,因此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建设迫在眉睫。

家庭教育涉及千家万户,也是社会关切的民生实事。《条例》的发布实施标志着“带娃”这件家事从此有了法治支撑。《条例》共30条,涵盖了家庭责任、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学校指导等内容。

在家庭责任方面,《条例》充实细化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的内容,涵盖理想信念、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安全教育、劳动观念、网络使用、性别教育、生态文明、习惯养成等十二个方面,全方位引导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此外,《条例》对当前家庭教育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予以回应,如规定相关单位应当对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并明确禁止歧视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

《条例》还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公益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服务,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为遭受学生欺凌、家庭暴力、性侵害等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将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中小学校、幼儿园也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建立常态化家访机制,并关注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

为了让更多家长了解《条例》,四川省妇联表示将依托信息网络和远程教育,扩大家庭教育优质资源覆盖范围,特别是向农村、边远地区倾斜,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条例》宣传将贯穿家长学校授课、亲子实践活动、个案咨询指导全流程,帮助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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