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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遭恶意撞亡案终审维持死刑 正义得以伸张[推荐]

   日期:2026-07-30 23:37:59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材之窗网    浏览:1    
核心提示: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高三学生张俊豪被邻居撞伤身亡案有了新进展。被害人家属表示,他们收到了终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经生效,法院已依法向最高院申请死刑复核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高三学生张俊豪被邻居撞伤身亡案有了新进展。被害人家属表示,他们收到了终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经生效,法院已依法向最高院申请死刑复核。

高三学生遭恶意撞亡案终审维持死刑

2024年5月29日下午1点多,张俊豪骑电瓶车上学途中,被邻居王春桂驾驶轿车从身后故意撞倒在地。作案后,王春桂当即报警,并拨打120和保险公司电话,试图以交通意外掩盖故意杀人的事实。在接受警方询问时,王春桂称因刹车不及才导致事故发生,并不知道被撞者是谁。然而,在第二天面对警方讯问时,他承认了故意撞人的事实。5月31日,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春桂刑事拘留。6月13日,经检察机关批准,以故意杀人罪将王春桂逮捕。

2025年11月3日9点30分,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春桂提起公诉。2026年1月5日,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春桂死刑,作案汽车作为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王春桂不服,提起上诉。

被捕后,王春桂交代,此前两家因宅基地等琐事发生过纠纷。2024年春节,两家因为鸡鸭粪便堆放问题吵起来,因此他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事发当天,王春桂驾车发现张俊豪骑电瓶车与自己相对而行,并且张俊豪没有戴头盔,于是心生歹意。他掉头一路尾随张俊豪,最终选择有公交车遮挡的地方作案,几次加速,以近10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将张俊豪撞倒。巨大的撞击力让张俊豪飞出数十米,当场昏迷,再也没有醒来。

事发当天,张女士正在上海就医,得知噩耗后,她和丈夫迅速赶回响水。在当地医院,他们发现情况比预计更糟糕,严重的颅脑损伤让医生束手无策。医生告诉张女士“最多靠药物维持一个星期。”张女士不愿放弃,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将张俊豪转院至上海,但即便权威医生团队尽力救治一个多月,仍未能挽回他的生命。2025年7月29日下午4时多,在坚持14个月后,20岁的张俊豪停止了呼吸。他终究没能等来奇迹,也没能走进梦寐以求的高考考场。

2026年7月29日,张女士和家人一起去祭奠儿子,把这个消息带给他。张女士表示判处王春桂死刑立即执行,正是他们所期望的,“如今这个恶魔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我们也没有赢,因为我儿子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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